網管註:剛剛看到一張圖,是20110619成大教授蔣為文演講的海報(圖見連結),因為看過陳昭誠先生的著作,發現其中的用字、第三行第一個字「喙」有其他見解,在這裡貼出,供對閩南語用字有興趣的人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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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苦「鳥喙」代「人嘴」 文/陳昭誠 2005.09.11
台語文與中文之間─有部份是必須互容共通的。台語文取「喙」代「嘴」,事實是破壞台語文表意系統的完整,因為喙與嘴的相關表意範疇─中、台文是一模一樣的。比較香港人取「咀」作「嘴」,的確高明許多了。
須知「嘴」是名詞,「喙」既是名詞也是動詞。「嘴」是一切生物口器的通稱,「喙」是獸類長嘴的特稱。康熙字典解「噣」義─大鳥有鉤喙者及「喙」─白馬黑喙騧等等已很確鑿。
「喙」用在動詞如「不容置喙」意非「不容插嘴」而是「不容插手」,此取鳥喙之長形容撈過界罷;是以用在人身上仍是一種借諷,故形容人之利嘴為「喙長三尺」。報章曾有「某人養一隻繡眼(台語稱青笛仔),不但會喙食主人頭皮屑,還能喙取耳垢呢」的報導,很清楚這裏的「喙」是進入一個咱意想不到的領域去取得他的目的物啊!回到名詞範疇:鯨魚的分類裏有一種「喙鯨類」,因嘴尖長故名。冷靜細考,以喙代嘴,不是明顯的橫柴入灶麼?!
那麼「喙」的台語─究竟啥音義呢?咱先從拆字上解「啄」字頂加口,口非平放却尖角向天,其象形仍表突出意。這不正好是表退縮kiu的相反詞tońg嗎!是以中文的「喙」是跟着名詞「嘴」順韻發音,台語是跟着動詞的「啄」(dok)發音為tońg。康熙字典「喙」音注亦留有集韻:丁侯切去宥的記載,比較類形字「篆」亦有相近音素。致此:屏東人為何多說撒穀子給「雞仔喙」的疑問,應已迎刃而解,蓋雞羣啄食多搶食成互喙(非相啄)狀耳!祇是應注意字典又把「喙」釋義為極困、喙息甚至病奄奄,實則這裏的「喙」是「 」(編按:喙去掉口字旁換成歹字旁)的代字。細想動物極困歇息或病倒之際,那一隻不是「頷袞仔tong長長」的呢?(脖子伸長長的)
啊!寫到這,或有人外一章問難:tońg tońg的相反詞kiu kiu的漢字又怎麼個寫法呢?腦筋急轉彎吧!糾與收的字根就對了。蓋ㄐ絲謂之糾、ㄐ攴謂之收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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